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
???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可以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。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,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,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。
(一)、申报条件
1、持有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处于自主创业状态,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。
2、?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,处于自主创业状态,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。
3、?持有《义务兵退出现役证》或《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》,处于自主创业状态,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;持有《转业军人证明证书》和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出具的推荐介绍信,处于自主创业状态,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军转干部。
4、?持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,处于自主创业状态,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;持有全日制大专以上(含大专)毕业证书,处于自主创业状态,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。
5、?持有司法部门《刑满释放证明》,且处于自主创业状态的刑释解教人员。
(二)报送材料
①、个人创业贷款申请需持以下资料
借款申请人(以下简称申请人)填写《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(个人创业)》(附件1)并提供以下材料:
1.申请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;
2.证明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;
3.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;
4.反担保措施必备的相关材料;
②、合伙经营贷款申请材料
合伙经营申请人填写《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(合伙经营)》(附件2)并提供以下材料:
1.申请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;
2.证明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范围的相关证件;
3.合伙企业负责人身份证;
4.《合伙企业营业执照》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;
5.反担保措施必备的相关材料;
③、组织就业贷款申请材料
组织就业申请人填写《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(组织就业)》(附件3)并提供以下材料:
1.组织就业经济实体负责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;
2.组织就业人员符合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;
3.与组织起来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书;
4.营业执照或租赁承包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;
5.反担保措施必备的相关材料;
④、小微企业申请材料
企业申请人填写《河南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(小微企业)》(附件4)并提供以下材料:
1.?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;
2.?企业章程等相关材料;
3.?经营项目情况材料:包括营业执照,税务登记证,组织机构代码证,相关行业必须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;
4.?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:吸纳人员的劳动合同书,工资表,社会保险等资料证明;
5.?经人民银行年检合格的企业贷款卡;
6.?有效的反担保证明;
(三)、申报流程:
1、申请人到获嘉县市民中心二楼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上述材料;
2、就业服务中心对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;
3、上报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审核;
4、委托银行发放贷款。
(四)、联系方式:
咨询地址:获嘉县市民中心二楼就业服务中心窗口
联系电话:71075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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